加班费是制造业、服务业劳动者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最容易产生争议的部分。搞清楚计算规则,才能判断自己有没有被少算。

三种情形的标准

  • 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: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%。
  • 休息日安排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: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%。注意,如果安排了同等时间补休,可以不支付加班费。
  • 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: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%。法定节假日不能以补休替代。

计算基数怎么确定

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"本人工资",通常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确定。实践中争议最多的是:企业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计算,而实际工资远高于此。

如果合同约定的工资低于实际发放工资,一般应以实际工资作为基数。工资条、银行流水、考勤记录都可以作为证据。

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怎么折算

按规定,月计薪天数为21.75天。日工资=月工资÷21.75,小时工资=月工资÷21.75÷8。用这个折算方式计算加班费,比企业自定义的算法更有依据。

综合计算工时与不定时工时

部分岗位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(如按季、按年综合计算),在综合周期内总工时超过法定标准的部分,按150%支付;法定节假日工作仍按300%支付。

不定时工时制(如部分管理岗、外勤岗)一般不适用加班费规定,但需要经人社部门审批,企业不能自行决定。

常见问题

加班需要审批吗?企业可以规定加班审批流程,但如果实际存在加班事实(有考勤、有工作记录),即使没有审批,也可能被认定为加班。

调休可以替代加班费吗?只有休息日加班可以用补休替代,工作日延长和法定节假日不能。

加班时长有上限吗?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,特殊原因每日不超过三小时、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。

怎么保护自己

保留考勤记录(打卡截图、排班表)、工资条、工作安排的聊天记录。发现加班费计算有问题,先与人事沟通,沟通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申请仲裁。